马来西亚籍国际影星杨紫琼上周六在巴生西港出席“首相与您有约”6万人大型晚宴,为国阵站台。她在台上致词时,声称自己“要为国家做件正确的事,支持马来西亚最好的首相。”她大赞看守首相纳吉,并要求人人都支持他。
此举招致国内亲民主网民强烈不满,大力抨击她,但当中也有人为她缓颊,理由不外乎以下几个:杨有自己的言论自由、网民在追求民主之余不应以“非友即敌”态度撕裂社会、网民的表现破坏了国家形象。。。
杨紫琼身为公民,自然有采取任何政治立场的权利,也有表态的自由,这些都不应被剥夺。事实上,网民的批评主要也不在于否定这种权利和自由。为她缓颊者忽略了一点:杨固然有言论自由,他人何尝没有批评她的言论自由?这些人批评网民抨击杨,难道又没有否定他人言论自由之嫌?再说,公众人物比普通人更有影响力,所以在发表言论时应该更谨慎负责。既然敢如此高调地作政治表态,当然也要有面对舆论月旦的准备。
在公共利益面前,言论自由本身也是有限度的。比方说,一个人当上总统、首相或其他要员,说话就不能畅所欲言了。试想想,如果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随时随地随意发表言论,全球市场和经济会乱成什么样子?在我国,前首相马哈迪就是一个不懂得遵守公共人物言论自由限度的领导人,当上首相还一味片面坚持自己的“言论自由”,视公共利益如无物。在1997-98年亚洲经济金融风暴初期,马币马股就因为其“大嘴巴”而节节溃败,严重损害了国民利益。
其次,杨紫琼不止表示自己支持纳吉,还呼吁国人也支持他。身为名人,这么做等于是为纳吉和他所代表的国阵代言。国内有一个品牌,其政治服务是大家用了50多年,却越用越觉得不合用,决心放弃的;这时,为它代言多年的名人却浑不知趣,再次跳出来呼吁大家继续支持这品牌。须知,政治服务不同一般商品或服务,一旦错误选用,不但使用者受苦,其他人也会被连累;大家生怕其他消费者因她的名人效应而被蛊惑,群起攻之,亦属人之常情,无可厚非。舆论压力都是升斗小民一人一句所形成的,如果说这些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在“霸凌”有财有势的名人,那就太牵强了。
譬如,2008年中国爆发奶制品污染事件(毒奶事件),许多曾为奶制品代言的人 --- 如刘翔、刘亦菲、李宇春、陈若琳、倪萍等 --- 无不遭到网友的批评。由于“黑心食品”关乎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这些批评并非无的放矢。同样的道理,在国内为“毒党”代言多年的杨紫琼现在受到批评,有何冤屈可言?真正值得同情的,是深受“黑心服务”所害的老百姓,而不是昧着良心为“黑心服务”代言的名人。为后者叫屈的,若来自国阵阵营,那还说得过去,反之就只是自以为理性的乡愿之辈罢了。
这个社会今天变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除了“归功”于种种黑暗势力之外,乡愿之辈也有其“贡献”。比如贪污,在一些先进国家里,完全不见容于社会,犯者一旦被揭发,就会受到众人的鄙视与排斥,往往郁郁以终,甚至寻求自我解脱。就是在这样爱恨分明、嫉恶如仇的社会里,贪污腐败才能被近乎杜绝。国内贪污猖獗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所以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爱恨分明、嫉恶如仇,而不是乡愿、和稀泥、姑息养奸。
如果说以国阵名义进行的政治行销是硬性毒品,藉由名人效应所进行的就好比软性毒品,更容易深入人心,荼毒政治意识薄弱的选民(或曰中间选民)的思想,危险性更大,不可不防。大家不宜单单针对杨紫琼,而应该对国内所有名人 --- 包括体育明星、影星、歌星等等 --- 一视同仁。
还有一种指控是, 网民的表现破坏了国家形象。然而,对一个身为世界第一大人均非法资金外流国、连区区200名入侵外敌都无法迅速击退、连身份证都可以随意秘密发放给特定非法移民、最高领导人涉嫌国际命案和军售弊案的国家来说,谈形象不是太奢侈了吗?
话说回头,我们批判为“毒党”代言的无良名人时,必须义正词严、有理有节;爱恨分明、嫉恶如仇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任意地作出情绪化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否则就会陷入“文革”式批斗的泥沼中,像巫统/土权政客那样“撕裂社会”了。
《冷眼·邊緣維度》
http://rckfoong.blogspot.com/2013/04/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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