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6 October 2012

叔本華論嫉妒


近讀叔本華 “Human Nature” 一文(收入 Parerga and Paralipomena),雖然不盡同意他的觀點,但不得不承認他對人性 --- 尤其是人性的陰暗面 --- 有不少洞見;例如他在論到嫉妒時提出的其中幾點,便大大加深了我對嫉妒的了解。

叔本華認為如果你是因為某人的財富、地位、或權力而嫉妒他,那麼你的嫉妒會受到兩個因素約束,而不至於「去盡」,至少在行為上會有所收斂。第一個因素是自利的動機:嫉妒對象的財富、地位、或權力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對自己有幫助,假如嫉妒過深而形諸於外,便可能被對方察覺而產生反感,於是斷了門路。第二個因素是希望:財富、地位、和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運氣,如果你相信自己也有機會得到嫉妒對象所擁有的,嫉妒便不會太強(一般而言,你越相信自己有機會,嫉妒便越弱)。

上述第二個因素帶出了另外一點:如果嫉妒對象擁有的,你根本沒有可能得到,例如天生貌美、聰明絕頂、或出身名門望族,你的嫉妒便很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由嫉妒而生暗恨,因暗恨而企圖打擊、甚至做出嚴重損害對方的事。

說到打擊嫉妒對象,叔本華亦有洞見。他認為這種打擊大多是偷偷摸摸的陰損,而非明刀明槍的攻擊,那是因為打擊嫉妒對象是為了得到心理上的滿足,假如明刀明槍,容易令對方知道你是由於嫉妒而做出如此這般的事來打擊他,因而鄙視你,你在他面前便挺不起胸膛,還失去旁觀者的身份,那麼,即使對方真的「衰咗」,你得到的心理滿足亦會大打折扣。

嫉妒是人之常情,不過分、不傷人者亦無可厚非,叔本華甚至說有人嫉妒自己是值得自豪的事;然而,他也提醒我們,嫉妒往往和憎恨不可分割,有人嫉妒自己而不知,始終是危險的。

· 摘自《魚之樂》部落格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