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會有煩惱,當成為習慣後,煩惱的感覺就漸漸不存在了,只會留下煩惱的現象,也就是習氣。例如一個視錢如命的人,看到了錢就如飢如渴,一看到鈔票就想要佔為己有,這種飢渴的感覺就是煩惱。如果一個人經常有這種飢渴的感覺,看到錢就想拿,而且完全不理會是不是該拿,這時已經變成是一種貪的習氣,而不是貪的煩惱,所以習氣和煩惱是不太一樣的。
煩惱不但會傷害自己,有時也會傷害別人。如果煩惱生起的時候,不表現出來,也許別人不會受傷,卻會傷害到自己,讓自己很痛苦。例如一個單相思的男孩,心裡總是想著喜歡的女孩,但是對方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而男孩的內心卻在煩惱。他雖然沒有傷害到其他的人,卻已經傷害到自己。或者說,這個男孩不管對方愛不愛他,總是追著對方不放,把別人煩得痛苦極了,讓對方覺得像是一條甩不掉的蛇,這樣影響到別人,使別人受到傷害,也是帶給別人煩惱。
而習氣往往是在不知不覺中養成的,自己並不覺得在傷害人,也不覺這是煩惱。例如有一些人,和他一起吃飯時,他會習慣地看看別人的碗裡究竟吃些什麼,看得別人很不舒服;或是不管別人的感覺,咳嗽的時候不捂嘴巴,甚至對著人一邊談話一邊咳。他並不知道這些行為會讓別人感到不舒服,因為他是無心的,所以不覺煩惱,而他的無心卻傷害到人。這種讓別人討厭的無心怪習慣,就是習氣。
習氣重的人,經常讓人感到討厭;但也有一些習氣,反而讓人覺得有趣。像達賴喇嘛來訪時,他在公共場合常常一邊講話,一邊拉拉衣服或是摸摸鼻子,小動作滿多的。他不管別人的感覺怎樣,但是因為是從達賴喇嘛的身上表現出來,反而讓人覺得很可愛。
有一次我在台北的國父紀念館演講,因為衣服穿得滿多的,覺得很熱,當下我也不管別人感覺怎麼樣,就說︰「對不起!我很熱。」然後就把外袍脫掉,現場的聽眾則覺得這位法師很自在、很親切。雖然我沒有像達賴喇嘛那樣灑脫,但是我也覺得沒有必要在身體癢的時候,強迫自己不管它,或是不去抓它。身體癢的時候當然可以抓一抓,坐太久也可以動一動,不需要什麼事都一板一眼的,因為這樣也是一種痛苦。
人所表現出來的習氣,有的很可愛,有的卻讓人討厭。因此習氣是必然的,但還是要注意自己是在什麼樣的場合、是什麼樣的身分,千萬不要把自己的舒服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否則自己沒煩惱,卻造成別人的煩惱,那就不好了。
/ 聖嚴法師
摘自<放下的幸福──聖嚴法師的47則情緒管理智慧>
法鼓出版社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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