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0 December 2023

為什麼要生氣?

/ 聖嚴法師


佛法認為,「貪瞋癡」是我們人類的三種根本煩惱,稱為「三毒」。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避免起瞋心,只不過有一些人是瞋恨在心裡,沒有表現出來罷了。

可是有一些人往往會把心中的瞋恨從身口的行為中發作出來,無論是表現在言語或身體上,都是既傷己又傷人。所以,我們通常會把瞋譬喻為火,又稱為瞋火,是因為它像火一樣會使我們失去清涼的智慧。

瞋恨會帶給人非常大的禍患,一定要適時化解瞋心。化解的方式有兩種:首先是觀念的化解,其次是方法的修行。

首先,要從觀念上來化解,仔細分析瞋恨發生的原因,並進一步思考:瞋恨對我們究竟有什麼影響?經過一番理性的分析之後,在觀念上就會知道無論是恨人或是恨己,都無濟於事,倒不如從改變自己、改善處境做起,這要比用恨或瞋的情緒面對問題要好得多了。

如果不管怎樣分析、解釋,都化解不開瞋恨心時,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多拜佛、念佛、讀經或打坐,這些方法都能夠化解瞋恨的情緒,幫助人透過修行消業。但是如果我們面對問題沒有慚愧心和懺悔心的話,業還是不容易消解的。

其實,無論是哪一種修行方法,都是要我們學習慈悲,不僅對待眾生要慈悲,對自己也是一樣。對己慈悲,就是要用智慧來處理自己的事,凡事不要感情用事,那麼容易動氣、動情緒。而對人慈悲,就是不管他人有理或沒理,都應該原諒他,就像我們也希望別人能諒解我們一樣,要將心比心。如果我們能以身作則,或是設身處地諒解他人,瞋恨心就會慢慢地減少了。

/ 摘自:聖嚴法師《放下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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