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期,曾經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極喜愛音樂,經常戴著耳機,將聲音開到極大,大到身心彷彿被音樂整個充滿、彷彿自己整個人融進音樂裡,甚至渴望與音樂合而為一,巴不得自己就是音樂,音樂就是自己……甚至,對喜愛的部分一遍一遍repeat,直到耳朵受不了,感官覺得疲憊,感覺「聽爛了」,樂趣不再是樂趣,反而變成負擔,再多一點就厭惡了,這就是佛法中所說的「壞苦」――原本快樂 的感覺因無常而失去,不再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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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梁皇寶懺》卷十中發眼根、耳根、舌根等願時有這樣的內容――願「不見玄黃朱紫惑人之色」、願「不聞鐘鈴螺鼓,琴瑟箜篌,琳琅玉珮,惑人之聲」、願「不嘗一切能生貪愛煩惱滋味之味」,許多人沒辦法理解,這些不管是音樂、美食、衣物、鞋子、包包……等明明如此美好,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它們甚至被用來鼓勵年輕人多往上爬、多賺錢,且愈有能力去購買或擁有,愈是代表著人生的成功。所以,去購買、擁有、欣賞這些有什麼錯?再加上現代人生活壓力如此之大,以這些做為辛勤忙碌之餘中一點補償、一點慰藉、一點犒賞、一點……小確幸,有何不可?為什麼要發願捨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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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從「壞苦」的角度我們便可以理解。就像有些人有「癮」,輕微的如茶癮、咖啡癮,嚴重的如菸癮、酒癮等,一旦依靠某種特定的人、事、物才能帶給我們快樂,基本上,那就已是在「苦」之中了,因為求不得苦,得到時貪念起而想愈要愈多是苦,得到太多以致不堪負荷也是苦,所以說,貪愛是苦,而更真實的來說,有受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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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六祖壇經》中所說:「憎愛不關心,長伸兩腳臥。」聖嚴師父解釋:「心中沒有瞋恨貪愛,也就是沒有要排斥什麼,沒有要對付什麼,也沒有要追求、爭取什麼,所以可以把兩腳伸得長長地安心睡覺。」,就像臨濟義玄禪師說的:「無事是貴人。」把一切能讓我們產生貪著的,捨離、斷絕得乾乾淨淨,所以心裡沒有所貪的,也沒有所追求、所依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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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境界,多麼清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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