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7 April 2016

真心與概念

文:歐陽文風

很多基督徒朋友當他們知道我對佛教思想不只有興趣,甚至非常欣賞推崇時,總會問我,我如何解決兩大宗教的矛盾,比如說佛教是自力宗教,基督教是他力宗教,強調耶穌的救贖而非自救。

我認為這些所謂的矛盾,其實是語言表述的障礙。比如說,佛教談自力,但亦非絕對意義的自力,因為佛教相信一切互即互入,相互影響,所有現像,因緣而生。職是之故,「自」力之自,其實不是文字上的絕對「自」的意義,因為「自」是千絲萬縷關係的結果,還有甚麼獨立、絕對、自主的「自」?至於基督教的他力亦一樣,不等於一切由他,自己完全絕對不必負責。

〈大乘起信論〉有一段文字說得好:是故諸法從本已來性離語言,一切文字不能顯說。真理,往往難以概念與文字表述,真理甚至不依文字與概念存在,因為文字與概念,都是人間表相。

宗教概念是人間社會的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不是超卓、形上、至尊與智慧本身。概念至多只是一個入門,進入之後,必須脫離文字表相的理性了解,用真心去領悟,不再依賴概念,亦即佛教所說的無分別智。

概念與文字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不生不滅,不青不黃,無形無相,非大非小,無有邊際,不可測度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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