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怡
我們那一代,出生都記農曆,我生於1936年農曆三月二十二。登記身份證那年正好是新曆5月1日,多年來就以此日作生日了。其實真正的生日,有朋友用萬年曆找出應是新曆4月13日。八十歲生日剛過。
孔子說,「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沒有往下寫,因為那時人生七十古來稀,人的壽命極少超越七十。
七十而八十,最好的狀態都應該是「從心所欲,不踰矩」吧。作家阿城在他的新書《洛書河圖》對這句話的詮釋:經過幾十年的修煉,最後在人生志向上達到的終極目標,就是實現不違反人類行為規範的內心的自由狀態。
我從1956年開始在報紙文藝版第一次投稿獲刊登以來,可以說從未間斷地寫了六十年,現在也仍然筆耕不輟。
寫這麼多,而且常常不怕獨持異議,引起爭議是免不了的。遇到講道理的不同意見,我都非常尊重,而且也會深思反省。遇到不顧事實的攻訐,或對我人生長途某階段的並非事實的指控,我通常不予理會,甚至不去澄清和反駁。在一次公開講話中,我說,到了我這年紀,我已不介意別人怎樣講我,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最要緊的,是我自己怎樣看我自己。因為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是不是一直忠於自己,不扭曲自己,憑着自己的知識和良知寫文章,做人,任事,自己最知道。講完後,我當夜想想,這樣的心理大概接近「從心所欲,不踰矩」了。
「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是法國作家馬爾羅(Andre Malraux, 1901-1976)說的,原句出自他的小說《人的命運》,整句是: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他所做的,和他能做的。
一生行為的總和,建構了一個人的「全部」,再怎麼歌頌或掩飾,都抹不去。可以欺騙世人,但不能欺騙自己。要從心所欲,怎麼看自己最重要,別人的譽與謗,都沒有自知重要。我自己怎樣看我自己?標準只有一個:是不是一直忠於自己,不扭曲自己,憑着自己的知識和良知寫文章,做人,任事。做到,就從心所欲;有時須妥協,就不免有點遺憾。
何以有時須妥協?正如馬爾羅所言:一生行為有「所做的」,有「能做的」。一生中有許多事我們想做,但不是我們能做的。人在少年時常懷大志,長大後就慢慢知道我們會受「能不能做」所節制。問題是:在想做和能做之間,對想做的堅持和對能做的妥協如何權衡?如果純從個人的利益、權位出發,妥協就會沒有底線,你與自己原來想做的這個人生目標就會越來越遠,甚而慢慢已不再記得曾有過這樣的人生目標,又或者你的人生目標已變化成純粹是個人名利的追逐了。於是,「能做」的問題也就在你的人生路程中消失了。
八十回望,一生是堅持做想做的多,也有幸做了些能做的事,雖荊棘滿途,總算漸漸接近從心所欲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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