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羅素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他晚年時在一個訪問裏被問到假如死後發覺原來神竟然存在,他會向神說些甚麼;羅素這樣答:『我大概會這樣問:「先生,為甚麼你不給我好一點的證據?』(“I probably would ask, ‘Sir, why did you not give me better evidence?’” ,見 Leo Rosten, ‘Bertrand Russell and God: A Memior’)。羅素說的證據,自然是指支持神存在的證據;他言下之意應該是:既然支持神存在的證據這麼薄弱,我因此而不信神,錯不在我啊!
輕信,不可取也。不只科學研究注重證據,就是在日常生活,我們也會認為輕信道聽途說是不對的。假如有人說飲雙氧水可以治病,你聽了便去飲雙氧水;在網上讀到周兆祥的文章,說疫苗百害而無一利,你又立刻停止子女的疫苗注射;在電視上看到不明飛行物體的報道,那些甚麼「專家分析」,你亦照單全收,就算人家不鄙視你輕信,也斷不會因此而稱讚你。反之,不輕信,凡事(或至少在重要的事情上)講求證據,是一種美德。
因此,羅素向神問的問題,是十分合理的。假如神存在,而人的理性和思考力是神賦予人的,那麼,人便應該好好利用這神賜的能力;既然神存在的證據這麼薄弱,人因證據不足而不信神,這是理性的表現,是可取的,一位講道理的神,是不應該為這理性的表現而怪罪於人的。
然而,宗教強調的卻不是理性和證據,而是信心;所謂信心,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仍然相信 --- 要有證據才相信的,便不是信心。據說,神特別欣賞有信心的人,沒有證據而相信神的人有福了。這個看法在英文有個名堂,叫 ‘fideism’;極端的 fideism 不但認為信心是美德,還認為理性和證據對信仰有害,應予以遏抑。可是,神既然賦予人理性和思考力,為何會特別欣賞信心,甚至不喜歡人運用理性、要求證據,那些 fideists 卻從來也沒有解釋清楚。
信心,說穿了就是在宗教信仰上輕信;會不會被視為美德,還要看你是否被認為是信對了宗教:假如你輕信摩門教,這是信心,不過,基要派基督徒肯定不會認為你這信心是美德,在他們眼中,你,還是要落地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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