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自皈依三寶之後,常有機會親近道場,而道場也常舉辦法會,如華嚴法會、楞嚴法會、梁皇寶懺法會、地藏法會、三昧水懺法會…等,不一而足;而其中筆者曾多次參加「三昧水懺法會」,對於「三昧水懺」之懺文甚為攝受。
「三昧水懺」為唐朝悟達國師知玄演大覺之旨,述為懺文。「懺悔法門」為佛法諸多法門之一,透過該懺文乃提醒吾人必須懂得懺悔,精白一「心」;蓋「心」者身之神明,所為善,則善應;所為惡,則惡應。
或許有人自認為不曾為惡,何需懺悔?!惟以唐朝悟達國師以十世高僧尚負「宿報」;況一般常人。
對於三昧水懺的懺文,筆者願藉本文釋其要者,與讀者分享,裨益讀者明瞭該懺文的梗概!
二、何謂「三障」?
首先談「三障」,筆者常與友人談及「三昧水懺」,乃在懺悔「三障」,而何謂「三障」?
凡夫或因「三業」而生罪,或從「六根」而起過,或以「內心」自邪思惟,或藉外境,起諸染著;此時則有「煩惱」、「業」、「果報」,此三者,能障聖障,及以人天勝妙,所以經中將之視為「三障」;透過懺悔,除滅此「三障」,「三障」一滅,則六根十惡,乃至八萬四千諸塵勞門,就都清淨。
三、滅三障,要先興「七種心」。
其次,三昧水懺中提及要滅「三障」,先當興「七種心」,現分述如下:
1.慚愧心:對於自己尚在六道中輪迴、五濁惡世中打滾、要自覺可慚可愧,可羞可恥。
2.恐怖心:人身難得,把握修行機會,要戒慎恐懼,努力修行;否則,一旦失去人身,又如何輪迴,自己則無法把握,一旦淪入三途惡道,無有出期,豈不恐怖!
3.厭離心:人生無常,苦空無我,要有出離心,努力修行,令己早日出三界!
4.發菩提心:人要成佛,須從無量功德智慧生,從「六波羅蜜」(註1)生,從慈悲喜捨生,從三十七助菩提法(註2)生。所以,從凡夫到成就菩薩,更進一步成佛,要經過五十二個位階,即「十信」(註3)、「十住」(註4)、「十行」(註5)、「十回向」(註6)、「十地」(註7)、等覺、妙覺。於是,一定要發菩提心,才有可能!
5.怨親平等:人對一切眾生,要起慈悲心,無彼我相,即無分別。誠如《金剛經》所言,「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否則,一旦有「分別」,起諸相著,相著「因緣」,生諸「煩惱」,煩惱因緣,造諸「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
6.念報佛恩:做為一位佛子弟,欲報如來恩,必須把握此生,勇猛「精進」,悍勞忍苦,發菩薩心,廣化眾生,同入「正覺」。
7.觀罪性空:罪無自性,無有實相,從因緣性,顛倒而有;亦從因緣而滅,透過洗心懺悔,即可滅罪。
四、懺悔煩惱障:
再者,懺悔三障,第一先應懺悔煩惱障。「煩惱」皆從「意」起;人一旦「意業」起,則「身」與「心」隨之而動。意業有三,即「慳貪」、「瞋恚」、「癡闇」,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貪、瞋、癡」。
又吾人必須明白「懺悔」乃是改往修來,滅惡興善;人若能慚愧,發露懺悔,非但可滅罪,也可增長無量功德。懺悔意業所起之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即可折憍慢幢,竭愛欲水,滅瞋恚火,破愚癡闇,拔斷疑根,裂諸見網。在懺悔時,還要起四種觀行,以為滅罪方便,即:
1.觀於因緣:要知我此罪藉以「無」明,不善恩惟,無正觀力(註8),不識其過,遠離善友,諸佛菩薩,隨逐魔道。
2.觀於果報:所有諸惡,不善之業,三世輪轉,苦果無窮,沉溺無邊。
3.觀我自身:人的正因靈覺之性,遭煩惱所覆蔽,所以要趕快發起勝心,破裂「無明」、「顛倒」重障,斷滅生死虛偽苦因,顯發如來。
4.觀如來身:無為寂照。
五、懺悔業障:
懺悔三障,第二要懺悔業障。人一定要相信「業力」;按六道果報,種種不同,形類各異,皆是「業力」所作。人要深達業理,業有三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現報業」就是現在作惡,現身受報,「先報業」就是此生作善作惡,來生受報;「後報業」就是過去無量生中作善作惡,於此生中受,或在未來無量生中受。
懺悔業障,先進行「總相懺悔」,即人要知過去的積惡造罪甚多,這些惡業必須懺悔,同時要親近善友,重現善知識。再做「別相懺悔」,分述如下:
(一)、先懺身三惡業:「身三惡業」包括:「殺害之罪」、「劫盜之罪」及「貪愛之罪」,現再分述如下:
1、殺害之罪:殺害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別受虎豹豺狼、鷹鷂等身;或受毒蛇、蝮蠍等身;若生「人」中,得二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所以人要懺悔殺害之罪,要離怨憎,且無殺害想,更於見危難急厄者,要進行救助。
2、劫盜之罪:劫盜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牛、馬、驢、騾、駱駝等形,以其所有力身血肉,償他宿債;若生「人」中,為他奴婢,衣不蔽形,食不充口,貧窮困苦。所以人要懺悔劫盜之罪,不能有偷奪想,皆能少欲知足,不耽不染,常樂惠施,行給濟道。
3、貪愛之罪:淫慾之罪,能令眾生隨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鴿雀鴛鴦等身;若在「人」中,妻不貞良,得不隨意眷屬。所以人要懺悔貪愛之罪(註9),要了悟恩愛,猶如桎梏,且對於五欲境,決定厭離。
(二)、再懺口四惡業:「口四惡業」包括:「惡口業」、「妄語業」「綺語業」及「兩舌業」。
(三)、又懺六根之罪障:六根包括「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及「意根」,懺悔由此六根所造罪業。
六、懺悔報障:
懺悔之障,第三要懺悔報障。由於業報至時,人難以不受報;惟有「懺悔力」,乃能得除滅。
在所有「報障」,最重的是「阿鼻地獄」,至於其他地獄報障也相當痛苦;所以「三昧水懺」在報障中的懺悔先懺「地獄報」,進而懺悔「三惡道」,即畜生道、餓鬼道及阿修羅道;再則懺悔「人天餘報」、「人間報」。
七、結語:
人生難得,務必明白人生之目的,不要做一位「多慾之人」;蓋多求利,則「苦惱」也多,而要做一位「知足」之人。人生無常,性命只在「呼吸」間,所以有生之年,要營「功德」,俾作未來的善法資糧,眾善奉行,諸惡莫作,這樣才符「三昧水懺」的精神!
註1、六波羅蜜實即福慧,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六度。前三度是「福」;後三度是「慧」,而精進則通於福慧。
註2、三十七助菩提法是菩薩所修的助道法,分為七類:(一)四念處,即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二)四正勤,即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滅,未生善令生,已先善令增長;(三)四如意足,即欲、念、進、慧;(四)五根,即信、進、念、定、慧;(五)五力,即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六)七覺支,即念、進、喜擇法、輕安、定、捨;(七)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合此七類,名為三十七助菩提法。參見釋演培講述:慈悲三昧水懺講記,2006年1月新版1刷,演培法師全集出版委員會出版發行。
註3、十信指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護法心、回向心、戒心、願心。
註4、十住指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
註5、十行指歡喜心、饒益心、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
註6、十回向指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不壞回向、等一切佛回向,至一切處回向,無盡功德藏回向、隨順平等善根回向、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真如相回向、無縛解脫回向、法界無量回向。
註7、十地指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註8、無正觀力乃指沒有正知正見。
註9、有愛則生,愛盡則滅,故知生死,「貪愛」為本。又自「十二因緣」來看,愛→取→有→生→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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