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8 April 2016

八十回望

: 李怡

我們那一代,出生都記農曆,我生於1936年農曆三月二十二。登記身份證那年正好是新曆5月1日,多年來就以此日作生日了。其實真正的生日,有朋友用萬年曆找出應是新曆4月13日。八十歲生日剛過。

孔子說,「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沒有往下寫,因為那時人生七十古來稀,人的壽命極少超越七十。

七十而八十,最好的狀態都應該是「從心所欲,不踰矩」吧。作家阿城在他的新書《洛書河圖》對這句話的詮釋:經過幾十年的修煉,最後在人生志向上達到的終極目標,就是實現不違反人類行為規範的內心的自由狀態。

我從1956年開始在報紙文藝版第一次投稿獲刊登以來,可以說從未間斷地寫了六十年,現在也仍然筆耕不輟。

寫這麼多,而且常常不怕獨持異議,引起爭議是免不了的。遇到講道理的不同意見,我都非常尊重,而且也會深思反省。遇到不顧事實的攻訐,或對我人生長途某階段的並非事實的指控,我通常不予理會,甚至不去澄清和反駁。在一次公開講話中,我說,到了我這年紀,我已不介意別人怎樣講我,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最要緊的,是我自己怎樣看我自己。因為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是不是一直忠於自己,不扭曲自己,憑着自己的知識和良知寫文章,做人,任事,自己最知道。講完後,我當夜想想,這樣的心理大概接近「從心所欲,不踰矩」了。

「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是法國作家馬爾羅(Andre Malraux, 1901-1976)說的,原句出自他的小說《人的命運》,整句是: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他所做的,和他能做的。

一生行為的總和,建構了一個人的「全部」,再怎麼歌頌或掩飾,都抹不去。可以欺騙世人,但不能欺騙自己。要從心所欲,怎麼看自己最重要,別人的譽與謗,都沒有自知重要。我自己怎樣看我自己?標準只有一個:是不是一直忠於自己,不扭曲自己,憑着自己的知識和良知寫文章,做人,任事。做到,就從心所欲;有時須妥協,就不免有點遺憾。

何以有時須妥協?正如馬爾羅所言:一生行為有「所做的」,有「能做的」。一生中有許多事我們想做,但不是我們能做的。人在少年時常懷大志,長大後就慢慢知道我們會受「能不能做」所節制。問題是:在想做和能做之間,對想做的堅持和對能做的妥協如何權衡?如果純從個人的利益、權位出發,妥協就會沒有底線,你與自己原來想做的這個人生目標就會越來越遠,甚而慢慢已不再記得曾有過這樣的人生目標,又或者你的人生目標已變化成純粹是個人名利的追逐了。於是,「能做」的問題也就在你的人生路程中消失了。

八十回望,一生是堅持做想做的多,也有幸做了些能做的事,雖荊棘滿途,總算漸漸接近從心所欲的境界。

https://eweekly.hk/article/_title/%E5%B0%82%E6%AC%84%E5%85%AB%E5%8D%81%E5%9B%9E%E6%9C%9B%E6%9D%8E%E6%80%A1_8lik3s02dfnwtd9d4ksdobt9

Monday, 11 April 2016

遠離身邊的垃圾人

很好的文章!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人一笑而過之!不要和垃圾一般見識!

一位朋友上餐館吃飯,漂亮的女友被隔壁桌醉漢吹口哨,朋友說反正吃完飯了咱們走吧。女友說你是不是男人,我朋友說犯不上跟流氓較勁。女友急了,罵完我朋友又過去罵那群醉漢,結果醉漢圍上來開打,我朋友被捅三刀,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了,臨死問了女友一句話:我現在算男人了麼?

一位朋友在正確的車道上行駛,突然間一輛黑色轎車開出,正好擋在前面。 朋友立即踩剎車,兩車之間的距離就只差個幾釐米!這輛車的司機兇狠地甩頭,並且朝著我們大喊大叫!我朋友只是微笑,對那傢伙揮揮手。於是我問他:「你剛才為什麼那麼做?!那傢伙差點毀了你的車,還可能傷害我們!」。

當時我朋友他解釋說:「許多人就像垃圾人。他們到處跑來跑去,身上充滿了負面垃圾,充滿了沮喪、憤怒、忌妒、算計、仇恨,充滿了傲慢與偏見、貪心不滿足、抱怨、比較,充滿了見不得人好、愚昧、無知、煩惱、報復、和充滿了失望。隨著心中的垃圾堆積又堆積,他們終需找個地方傾倒;有時候,我們剛好碰上了,垃圾就往我們身上丟....」。

「所以,無須介意!只要微笑、揮揮手、遠離他們,然後繼續走我們自己的路就行! 千萬別將他們的負面垃圾接收再擴散給我們的家人、朋友、同事、或其它路人」,絕對不要浪費心思和精力在這些事上!

http://hshieh.blogspot.sg/2014/04/blog-post_920.html?spref=fb

Thursday, 7 April 2016

真心與概念

文:歐陽文風

很多基督徒朋友當他們知道我對佛教思想不只有興趣,甚至非常欣賞推崇時,總會問我,我如何解決兩大宗教的矛盾,比如說佛教是自力宗教,基督教是他力宗教,強調耶穌的救贖而非自救。

我認為這些所謂的矛盾,其實是語言表述的障礙。比如說,佛教談自力,但亦非絕對意義的自力,因為佛教相信一切互即互入,相互影響,所有現像,因緣而生。職是之故,「自」力之自,其實不是文字上的絕對「自」的意義,因為「自」是千絲萬縷關係的結果,還有甚麼獨立、絕對、自主的「自」?至於基督教的他力亦一樣,不等於一切由他,自己完全絕對不必負責。

〈大乘起信論〉有一段文字說得好:是故諸法從本已來性離語言,一切文字不能顯說。真理,往往難以概念與文字表述,真理甚至不依文字與概念存在,因為文字與概念,都是人間表相。

宗教概念是人間社會的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不是超卓、形上、至尊與智慧本身。概念至多只是一個入門,進入之後,必須脫離文字表相的理性了解,用真心去領悟,不再依賴概念,亦即佛教所說的無分別智。

概念與文字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不生不滅,不青不黃,無形無相,非大非小,無有邊際,不可測度的真心。

https://www.facebook.com/203641883009903/photos/a.418996201474469.96128.203641883009903/1147998575240891/?type=3&theater

Wednesday, 6 April 2016

向上而不爭勝

在中文的成語中,「力爭上游」算是顯淺常見,用來形容人發奮圖強、力求向上;這個成語一般是用來表達讚賞,可是,其中那個「爭」字,似乎與中國傳統思想推崇的「謙讓」有抵觸。

孟子學說裏的四端,「辭讓之心」是其一,是「禮之端也」,孟子甚至認為「無辭讓之心,非人也」 (《孟子•公孫丑上》) !孔子的學生子貢指出老師在品德上的過人之處時,便包括了「讓」(他列舉了「溫、良、恭、儉、讓」,見《論語•學而》) 。由此可見,儒家是何等重視謙讓。謙,就是不驕,讓,就是不爭,兩者可說是一事之兩面 --- 謙者自然會讓,讓應該基於謙;如果不爭只是表面的行為,而非出自不驕之心,便是虛偽。

然而,假如凡事不爭,還會力爭上游嗎?假如不力爭上游,豈不是難有大進步?這些問題令我聯想起多年前一位美國朋友的說話,那時我剛讀完博士學位,跟他談起將來的發展。我提到自己不是爭勝心重 (competitive) 的人,也沒甚麼宏大的志向 (ambition);他的反應正正是:「如果爭勝心不重,甚至完全沒有爭勝之心,便不容易有進步了!」這位朋友當然不能代表大部份美國人,但據我多年的觀察,不少美國人的確認為有爭勝之心是好事,是進步的動力,只要不過分便成了。

爭勝之心當然可以是進步的動力,不過,假如重視的只是要勝過別人,也許便會因為怕輸而不願嘗試,爭勝之心反而變成了進步的阻力。另一方面,我們也沒有理由相信,爭勝之心是進步的必要條件 --- 有些人不必與別人爭勝,也自然而然有動力不斷改進自己。因此,中國傳統思想推崇的「謙讓」,是可以與「力求向上」並存的。

那麼,「力爭上游」的「爭」,又應該如何理解?如何能夠力求向上而不爭呢?這裏,我們應該將「爭競」和「爭勝」分開;「力爭上游」的「爭」是「爭競」,不必包括「爭勝」之意。只要給自己一個目標,便可以參與爭競;「力爭上游」的目標就是上游,雖然有其他人參與爭競,但只要到達上游,即使不是最先到達,不是「勝出」的那一位,也可以有很大的滿足感,尤其是當上游很難到達,而且自己以前失敗過 --- 這次到達,已是進步,已是成就。根據這個理解,謙讓之人的「不爭」,不是完全不參與爭競,只是沒有許勝不許敗之心,不需要力壓其他人以顯出自己優勝。

其實,說到「不爭」,道家的看法與儒家的有異曲同工之處;且看《道德經》這幾句:「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第二十二章) 不自我標榜,不自我誇耀,不自高自大,便自然沒有爭勝之心;「天下莫能與之爭」,不是天下無敵,而是由於沒有爭勝之心,便不會計較成敗,誰勝誰敗,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4月號)

· 鱼之乐

http://fishandhappiness.blogspot.sg/2016/04/blog-post_5.html

Friday, 1 April 2016

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李怡

有句俗語叫「精人出口,笨人出手」,表面似乎是恭維「出口」的「精人」,實際上是奚落嘲諷「精人」。比如你議論某高官或從政者的行事,說這句話就意味你只是「講家」,沒有本事自己去做;又比如你發聲支持勇武抗爭,說這句話就表示你只會出聲叫他人抗爭被捕被罰留案底,而你自己就永不落場;比如你批評一些從政人士無能,說這句話就表示你自己不出來選,在那裏空口講白話。總之,按這句話的語境,「精人」是一個貶義詞。

魯迅曾以廚司和食客來比喻作家和批評家的關係。他說:「廚司做出一味食品來,食客就要說話,或是好,或是歹。廚司如果覺得不公平,可以看看他是否神經病,是否厚舌苔,是否挾夙嫌,是否想賴賬。……但是,倘若他對着客人大叫道:『那麼,你去做一碗來給我吃吃看!』那卻未免有些可笑了。」

這種分不清廚司和食客的分際,在華人社會最常見,可說是中國古已有之的對待批評的絕招。比如有人說不喜歡京劇,大陸就有人說:我首先問你,你會不會唱京劇?你不會唱,你不會唱你有甚麼資格反對京劇?有人說不喜歡現代詩,說是散文分行,於是就有人問:你看過多少現代詩,你寫過現代詩嗎?沒看過沒寫過你有甚麼資格反對?

從政者與論政者也可以作如是觀。食客嫌廚司做的菜餚不好,並不等於他可以做得比廚司更好。同樣地,論政者可以對從政者指指點點,也不等於論政者可以去從政,又或是假設他從政可以做得比現在的從政者更好。倘若每一個論政者,在批評時政之前,都先要想想自己有沒有從政的本事,才可以批評,那等於叫批評者住嘴。

其實食客不一定是批評家或論政者,他應該是一般人。在一個開放的言論自由的社會,任何人都有自由表達的權利。公民社會就是由紛紛擾擾的言論締造的。發聲鼓勵抗爭,不等於自己也要上街抗爭;對高官或政客指指點點,不等於自己就可以去當高官政客,更不是意味自己可以做得比被批評者好。就像任何食客都可以批評廚司一樣。要當廚司,就要忍受甚而要聽取食客的指指點點。要從政,就要聽取論政者甚至是一般市民的意見。說「你來做做看」,或以「精人出口,笨人出手」來嘲諷,其目的就是要不同意見者收聲。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我論政多年,目的都是要提供一些愚者千慮之見。

其實「出口」者也未必是「精人」。真正的「精人」應該是甚麼都不說吧,也就是江澤民所說的「悶聲發大財」。「出口」者也同「出手」者一樣,要付代價的,只不過所付代價未必相同而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01/19553341

Monday, 28 March 2016

方圓

方是原則,圓是機變。

方是以不變應萬變,圓是以萬變應不變。

方是做人之本,圓是處世之道。

“方”,方方正正,有棱有角,指一個人做人做事有自己的主張和原則,不被他人所左右。

“圓”,圓滑世故,融通老成,指一個人做人做事講究技巧,既不超人前也不落人後,或者該前則前,該後則後,能夠認清時務,使自己進退自如,遊刃有餘。

一個人如果過分方方正正,有棱有角,必將碰得頭破血流;但是一個人如果八面玲瓏,圓滑透頂,總是想讓別人吃虧,自己佔便宜,也必將眾叛親離。

因此,做人必須方外有圓,圓內有方,外圓內方。

外圓內方之人,有忍的精神,有讓人的胸懷,有貌似糊塗的智慧,有形如瘋傻的清醒,有臉上掛著笑的哭,有表面看是錯的對……

“方”是做人之本,是堂堂正正做人的脊樑。

人僅僅依靠“方”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圓”的包裹,無論是在商界、官場,還是交友、情愛、謀職等等,都需要掌握“方圓”的技巧,才能無往不勝。

“圓”是處世之道,是處世的錦囊。現實生活中,有在學校成績一流的,進入社會卻成了打工的;有在學校成績二流的,進入社會卻成了老闆。

就是因為成績一流的同學過分專心于專業知識,忽略了做人的“圓”;而成績二流甚至三流的同學卻在與人交往中掌握了處世的原則。

正如美國著名的企業家、教育家卡耐基所說:“一個人事業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於他的專業技術,另外的85%要依靠人際關係、處世技巧、有效說話等軟科學本領。”

真正的“方圓”之人,是大智慧與大容忍的結合體,有勇猛鬥士的武力,有沉靜蘊慧的平和。

真正的“方圓”之人,能對大喜悅與大悲哀泰然不驚。

真正的“方圓”之人,行動時幹練、迅捷,不為感情所左右;退避時,能審時度勢,全身而退,而且能抓住最佳機會東山再起。

真正的“方圓”之人,沒有失敗,只有沉默,是面對挫折與逆境的積蓄力量的沉默。

總之,人生在世只要運用“方圓”之理,必能無往不勝,所向披靡;無論是趨進,還是退讓,都能泰然自若,不為世人的眼光和言論所左右。

http://hshieh.blogspot.sg/2012/03/blog-post_27.html

Friday, 25 March 2016

受難日隨想

· 李怡

今天是復活節假期的第一天,也稱作耶穌受難日。耶穌因傳播「神愛你並與你同在/彼此相愛/每個人都極其寶貴」等訊息而聲播遐邇,並引起掌權的羅馬當局注意。由於聲稱自己就是神,直接干犯了宗教律法,被當局處死。死後三天,許多人見證耶穌復活,引發了廣大的追隨者。耶穌受難日英文叫「Good Friday」,明明是受難,何以叫good呢?「Good」表示由耶穌殉教帶來的拯救是對世人的上好饋贈。

聖者、先知、革命家受苦受難給眾生帶來福祉,還有眾多傳說和歷史記載。希臘神話的普羅米修斯違抗神的意旨,把火帶給人間,因而受永無休止的懲罰。釋迦牟尼苦行六年,忍受飢餓,轉而前往菩提迦耶,坐在菩提樹下七日七夜,於黎明剛臨時瞻望明星而悟道。

先知、先烈的犧牲,帶來民眾的覺醒,帶來社會的改變,歷史載有甘地、馬丁路德金等不少事迹。但先烈犧牲民眾就會覺醒嗎?魯迅在1919年發表的小說《藥》,講的是相反的故事。

小說的背境和起意,是1907年民主革命家秋瑾的起義和犧牲。小說寫一個革命者夏瑜(影射秋瑾),關在牢房,被判砍頭;百姓華老栓為了給兒子治癆病而花錢買刑場上沾滿鮮血的饅頭。茶館中人對革命者的冷漠,對劊子手康大叔畢恭畢敬。講到革命者挨牢頭打,茶客都笑逐顏開;革命者對牢頭說「可憐可憐」,茶客的回應是「打了這種東西,有甚麼可憐呢?」後來知道革命者說的是牢頭「可憐」,於是他們都紛紛說革命者「瘋了」。

革命者為救國救民被殺害,民眾麻木不仁。他們的鮮血被迷信的百姓買來做人血饅頭去醫治癆病。1926年,魯迅在一篇哀悼學生示威被殺的文章《死地》中說:「會覺得死屍的沉重,不願抱持的民族裏,先烈的『死』是後人『生』的唯一靈藥,但倘在不再覺得沉重的民族裏,卻不過是壓得一同淪滅的東西。」

先烈的犧牲,必須是民眾覺得死屍沉重、不願抱持才有意義,這樣的死才是後人「生」的「靈藥」。但對於愚昧無知冷漠的民族來說,先烈的死給他們帶來的卻是人血饅頭這種害人的假「藥」。這是《藥》這小說的深刻含義所在。小說終局是兩座並排的墳:革命者的墳和吃了他的人血饅頭而「一同淪滅」的華小栓的墳。

《藥》發表至今,快一百年了。大躍進餓死幾千萬人,歷來的政治運動特別是文革,非自然死亡的人數都以千萬計,許許多多持異見者慘死,但中國民眾卻越來越對死屍沒有感覺了。掌權者嘛,闖下再大的人禍,他們的感覺也正如斯大林所說:「死一個人是悲劇,死一百萬人則只是個數字」。大躍進死多少?三千萬?天津爆炸死多少?都只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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