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7 July 2015

指非月

·  歐陽文風

以手指月,手指非月,明月有如真理,人間文字與種種道理不過是指向明月的手指,手指本身不是明月,把目光聚焦在手指,而非手指所指的明月,無疑是搞錯對像。手指,不過是為了標示明月,就如文字,僅是一種方便讓人明白的提示。

身為一名基督徒,一名神學工作者,這則手指月的禪宗故事其實給我很大的思想啟發。

基督徒談神,神學家研究神學,我們談宇宙的超驗者,其實,我們到底能說甚麼?人談論神,嚴格來說,是不可思議的,因為對神的論述,文字的表述到底可能具有多少字面上的意義?

對於神,宇宙的超驗者,我們怎麼可能像描述經驗世界中的物質去進行論述與研究。人的語言是以人的經驗為前提,如果基督徒相信神是創世者,那我們怎麼可能奢望人所創造的語言可能全然描述神?無怪乎有神學家認為,我們至多只能以否定語去肯定神的特質與屬性,我們只能說神不是甚麼,而非神是甚麼。

神學家齊克果說得非常深刻,他認為宗教信仰不是一般的理解與認識,因為它不僅是一種學說;宗教信仰的領悟也不是一個理性系統,因為信仰不只是思辨,而是有限的人面對一個無限的超驗者。今日許多人談宗教,特別是論及神時,往往忽視了宗教超驗(transcendent),因此我們不應執著於經驗世界的日常語言。

經驗世界的語言與邏輯密不可分,但生命之道比邏輯深刻,不能純粹以邏輯理解或判斷。這就如禪宗許多公案,有者聽起來不知所云,莫名其妙,有者似乎自相矛盾,但當事人卻可以如夢中驚醒而開悟,恐怕就是這個道理。

手指月,指非月,許多基督徒,包括我以前的自己,太過執著於聖經的一言一語,忽視了語言由人所創造,文字只是表相,只是闡述真理的其中一種方便方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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