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固然可以归咎于海岸线长,即便军警按时巡逻,也总会防不胜防;但是,政府不得不认真检讨的是,我国是否因为所谓的穆斯林兄弟情感而对菲南穆斯林武装分子宽容,以致姑息养奸?
去年2月苏禄武装份子入侵沙巴州,超过100名外国人持军火侵犯国土,我国政府初时竟然无意采取军事行动围剿,反而“劝告”对方和平撤退!延宕至3月1日苏禄武装份子发动攻击,造成我国警察殉职后,才调动军队围剿,但前后已造成我国10名军警无辜殉职,有些甚至是遭苏禄武装份子冷血肢解残杀。
在国内,持械匪徒遇上警察,往往遭警方射杀,这是常见的社会新闻。2000年,伊斯兰异端组织奥玛乌纳(Al-Ma'unah)成员混入霹雳州宜力军营抢劫军火,最后有4人因“向国家元首宣战”罪名而被判处死刑(且已行刑)。然而,苏禄武装份子犯境,政府竟然先以礼相待,这是什么双重标准?
我素来认同犯罪学(criminology)对防治罪案的其中一种看法:高效率的执法比严厉的刑罚更能阻遏罪案。高效率的执法会使潜在罪犯判定成功率低、成本高,所以不会轻易或频繁行动。为此,潜在罪犯会转向以执法低效率的地区/国家为目标,因为成功率高、成本低。

发生苏禄武装份子入侵事件后,我国虽然设立“沙巴东部保安指挥区”(ESSZONE),但4月2日高华赟一案暴露了这个机制形同虚设。当菲南武装份子能轻易地长驱直入我国水域,犯事后又能安然撤退到菲律宾,我国政府鞭长莫及,菲律宾政府亦力有未逮,他们提出的巨额赎金又能“求仁得仁”,食髓知味是可以预见的情景。
上述犯罪学观点,亦可应用于总稽查司年年揭露的政府部门“买贵”、“多付”和浪掷等行为。相同的贪腐情节年年重演,究其因,不也是因为执法单位没有严厉执法和检控,政府官员心无所惧,乐此不疲地刮用民脂民膏吗?
庄迪澎:长期观察及评论本国媒体业、新闻自由与政治变迁,他认为推广传播学教育和媒体识读是新闻自由运动的重要工作,而且只要发言的自由意志仍在,知识分子的声音禁不了。
http://cn.theantdaily.com/Article.aspx?ArticleId=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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