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沛理
年半前離世的文評家和耶魯大學教授布魯姆(Harold Bloom)生前筆耕不斷,最新一本面世的「遺作」是厚達五百頁的《生命的燦爛之書》(The Bright Book of Life),書的副題是《不可不讀和重讀的小說》(Novels to Read and Reread)。對布魯姆這些「超級讀者」而言,讀書不只是要盡力理解書的內容,還要根據指示像按圖索驥那樣揣摩作者的用意,從而從作品中得到啟發與領悟。這樣讀書,已經超越一般閱讀的層次,布魯姆稱之為「engagement with the text」(進入文本)。
問題是時至今日,我們還需要有關《戰爭與和平》或《安娜·卡列連娜》是多麼偉大的「溫馨提示」嗎?有哪個嚴肅的讀者會不知道荷馬(Homer)、但丁(Dante)、喬叟(Chaucer)、塞曼提斯(Cervantes)和莎士比亞「不可不讀」?不管稱之為「生命的燦爛之書」還是「西方典籍」,布魯姆呶呶不休、說個沒完的總是那幾十本文學經典。如此一來,他犯下寫評論的兩個大忌,一是重複自己(repeating oneself),二是老生常談(stating the obvious)。
布魯姆無疑是讀書的權威,但我們真的需要有關閱讀的權威意見嗎?閱讀的初衷,就是讓我們逃離日常生活的權威(to escape from the authority of the everyday life)。日常生活的權威,包括金錢對我們的支配(the tyranny of money),也包括「應該做什麼」的耳提面命。
其實世上哪有不可不讀的書,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本「自己的經典」(a personal classic),一本「一個人的聖經」。讀書是與作者神交,是私密的個人體驗,兩心以外無人知。布魯姆窮一生的精力告訴世人應該「讀什麼」(what to read)和「怎麼讀」(how to read),其志可嘉;但對讀書採取如此「規範性的」(prescriptive)立場其實有點「反讀書」。今時今日,幾乎在生活的所有範疇從穿衣飲食到購物旅遊,都有網紅、達人和「influencer」教人做什麼和怎麼做,讀書變成了我們「行使自由的最後邊疆」(the last frontier of freedom),就請布魯姆這些大師高抬貴手,放過我們吧。
的確,讀書的「內向性」(inwardness)本質上是反權威的。評論家桑塔格(Susan Sontag)說,好的文學作品是「心教」(education of the heart)。它擴闊我們的眼界,讓我們對人類可以做到的事情,以及人性的多樣化,持開放的態度。用桑塔格的話來說,就是「enlarge our sense of human possibility and what human nature is」。
小說家法蘭森(Jonathan Franzen)說,讀書會是個矛盾詞(oxymoron),因為讀書教曉我們的,就是怎樣一個人也過得開心(Reading teaches us how to be alone and happy)。這話有道理,真正懂得獨處的人必然懂得享受獨處帶來的「寂趣」(the pleasure of solitude)。《羅馬帝國興亡史》的作者吉本(Edward Gibbon)便說過:「我獨處之時最不寂寞」(I was never less alone than while by myself)。」
評論家伯克茨(Sven Birkerts)認為,閱讀孕育我們的自省能力,讓我們的心靈像照鏡子一樣看到自己的美醜。布魯姆以更權威、更極端的方式說過類似的話。他說,沒有文學,人類的情感生活和內心世界(the inner life)根本無跡可尋。對這個明顯沒有讀過《紅樓夢》的權威人士來說,莎士比亞「發明」了人性(the invention of the human),一如佛洛依德「發明」了潛意識。
https://www.yzzk.com/article/details/新思維及其他專欄/2021-08/1612842348010/一個人的讀書/專題/薄評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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