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7 March 2014

法庭不易尋公義

被罗马人统治的犹太人,他们最高法院由71人组成,除了死刑,可以判决和执行刑罚。

犹太宗教领袖因为出于妒忌和仇恨,欲置耶稣于死地,他们捏造政治性罪名告上罗马巡抚彼拉多。官场老吏彼拉多并非省油之灯,公开审来审去,查不出罪状。但在宗教领袖和犹太群众情绪高涨,包围衙门又狂喊大叫,任凭彼拉多唇焦舌敝,他们就是极力叫喊。

因为喊声震天,《马太福音》记载: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担吧。”

陈平在《我方的历史》,特别提到我国轰动国际听闻的李明案件。

1952年,政治部警察在怡保的拿乞(Lahat)一间屋子逮捕到两个妇女,邱音和李天娣。邱音在警方拷问下自杀身亡,警方如此宣称;若是如此,其拷问之严酷,可以想像。

24岁的李天娣被控上法庭,3条控状,在紧急法令下足以构成死罪。携带手枪、手榴弹;与有武器的人为伍等。

李天娣抗议无效

开庭主审的法官为欧洲人,两位陪审推事为华人和印度人。

经过审讯,两位亚裔推事判李天娣无罪,主审法官判有罪。以二对一败下阵来的欧洲籍法官非常愤怒,下令重审,虽不寻常,但在紧急时期却可以如此行,不过,也因此更惹国际注目。

重审时,主审法官仍是欧洲人,而陪审推事一位华人一位欧洲人。李天娣为此一再抗议,因为她被指控的是杀害欧洲人,欧籍陪审对她会有偏见。但主审法官否决其抗议。同样的证人证据,重审后也是二对一,欧洲籍法官和欧籍陪审推事判她有罪,华人推事判她无罪。

两轮审讯下来,形成三对三的局面。

20年前美国的世纪大审《辛普逊杀妻案》,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橄榄球星辛普逊得以脱罪。钱多名响过气球星所聘的律师团立下赫赫大功;非裔群众情绪高涨———若辛普逊被判有罪将发生暴动功劳不小;而最关键的是陪审团。

陪审团中的女性一般倾向投无罪,另一方面12个成员中9个为黑人女性。黑人女性对白人女性不但缺乏同情心,还会觉得被杀的白人女性抢走她们成功的黑人男人。结果,表决成绩可想而知。

包青天会有市场

此案事后,辩护律师、陪审员、检查官等都出书探讨,辛普逊岂会无辜?投无罪票的陪审员都觉得辛普逊有罪,只是证人搞砸了。法庭讲的是技术交锋,庭外种族紧张的局势、陪审员或法官的宗教与种族背等等,都左右判决。

安华和加巴星相继被判有罪,但这还不是结局,官司还可以再打下去。再打下去成败如何?各方面条件是否产生变化,亦会影响裁判。

总之,不会是我们看侦探小说那样,经过神探出神入化的探索,在错综复杂的团团扑朔迷离的情境中,找出证据,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凶手无所遁形,真
凶就被绳之以法。

包青天在华人社会中永有巨大市场,中国国力再强些,影艺水准再提高,重拍时说不定会像当年李小龙的功夫疯迷全世界。

无论什么国家,号称最先进民主平等的美国,到朝鲜这么血腥丑陋的政权,法庭常常都不是什么寻找正义的地方。司法程序常常就是践踏正义和真理的地方。

• 黄子 


http://www.nanyang.com/node/609077?tid=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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