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1 October 2011

之二·懺四數煩惱

~《法譬如水》:第三章 懺煩惱障 第二節《三至百八煩惱》p301-377 重點導讀分享

經典原文

又復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因四住造一切罪,或因四流造一切罪,或因四取造一切罪,或因四執造一切罪,或因四緣造一切罪,或因四大造一切罪,或因四縛造一切罪,或因四貪造一切罪,或因四生造一切罪。如是等罪無量無邊,惱亂六道一切眾生,今日慚愧皆悉懺悔。

1。「或因四住造一切罪」。(P304~P308)

「四住」也稱為「四住地」,「住」是念頭住在心中,「四住」就是一切都處於見思的無明。見解、思想和自己的心地有很密切的關係,無是過去、現在、未來,都離不開見解、思想和當時的心地。

「四住地」第一是「見愛住地」,也稱「見一切住地」。

第二是「欲愛住地」,欲愛是所有生物與生俱來的天性,例如一切生物都是一生下來就有食欲。但人類將食欲不斷擴大,為逞一時口腹的快感,而吃盡天下眾生生命。欲愛的煩惱住入心中,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欲,也是一種煩惱。

第三是「色愛住地」。「色」指物質的形體,「色愛住地」是指凡是我看得到的都要佔有,因此欲念難平。只要看到世間的一切物質,心就開始起欲念。

也有的人欲心很大,只要是他想得到的,即使不在眼前,也汲汲營營的要計畫擁有,這就是「四住」的第四個----「無色愛住地」。

「四住地」----見愛、欲愛、色愛、無色愛,是從自身周圍,逐漸向外擴大範圍。從內心的觀念、生理的欲望、週遭可見的物品,乃至看不到的事物,如果心起想望,心地便會起煩惱。應該從這個方向來解釋「四住」,因為佛陀的教育是要將佛法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知道「四住」會造一切罪後,就要時時清除心地煩惱。善惡念頭要好好釐清,惡的要趕緊去除,善的要趕緊增長。心中若有一念欲愛住地,就是在內心種下一顆種子,日後必將苦不堪言。因此,修行最重要的就是調心。

2。「或因四流造一切罪」,「流」是流動的意思。(P308~P315)

四流的第一流是「欲流」,欲流就是凡夫在欲界中因貪求一時的快樂,以致「惑眼牽心」,讓境界迷惑了眼根,使心受到牽動,這分無明又牽動煩惱。無明就是惑,由惑生煩惱,心因而開始流動,「流」是不定,「動」是動搖,修行人起了動搖的心,就是定力不夠,因此在面對世間境界時,一定要守好規戒,守好自己的一念淨心,不讓聲色動搖自己的心,才是真正的修行。

第二是「有流」。凡夫禁不了欲,因而做出種種敗壞人倫道德的行為;造作惡的行為之後,就有煩惱來擾亂定心。因此,若能循規蹈矩,行於人倫軌道,心就能平穩踏實;假如脫離了人倫軌道,輒有煩惱亂心。「欲流」是指「欲」牽動了心,「有流」則是已經有了煩惱,而將心整個縛住,難以跳脫出來。

第三是「見流」,見流是觀念、意見,也指三界的見惑煩惱。這裡所說的煩惱是指眼前的境界、已做之後的心境、或是做了以後心的束縛。凡夫做了錯誤的事之後,心就被煩惱縛住了。並且因為怕人知道而一直說謊、一直逃避,心因此愈加陷入黑暗,這都是見解偏差所造成。

最後是「無明流」,無明是三界的見思惑。面對境界時,眾生會生起區別好、壞的分別心,使我們的觀念和思想生起無明和迷惑。這種境界不斷增長,因而不斷累積過去、現在、未來的煩惱。

3。「或因四取造一切罪」,「取」即是取著。(P315~P323)

當心緣著外境,無論是聽到聲音、看見色彩,這都是在取著中。心靈取著是粗重的負擔,佛陀為了要讓我們明辨清楚,不讓煩惱壓住我們的心,所以一一分析各種「取」的境界。

「取」有四種,第一是「欲取」。心中有欲念,緣著外面的境界,想要取著不屬於自己的物品,就是「欲取」,欲取也是貪欲的取著,貪於色、聲、香、味、觸五項。

第二是「見取」,是妄計取著五蘊之患。凡夫都是在觀念、見解中迷茫,不是取著現前的境界,就是取著想像中的境界。這種妄計取著不離五蘊----色、受、想、行、識。「色」是外面的境界。當心和外境接觸,會生起「感受」感受將誘導我們的方向,造成業力的牽引。

所以第三種「取」是「戒取」。佛弟子本來就要守戒,但守戒也不能偏差。例如佛住世時,當時的印度大約有九十六種外道教,每一種教派的修行方式都不同。有的教派是完全絕食,有的修行是完全生活在水中,有人是燒火烤自己,這些印度的苦行僧,往往取著於使身體受苦的戒行。

第四是「我語取」,這種取著發自我見、我慢,以為我說的、我看的都對,別人說的都不對,如此就偏差了。我們應該用宏觀的思想,來接受人人智慧的語言;吸收別人智慧的語言後,還要用心思考,這些別人做得到,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必須自己做得到,才能說我可以這麼做。

4。「或因四執造一切罪」。(P323~P326)

不論是「四取」或「四執」,都是在分析境與心的觀念。「四執」是指「執有」、「執空」、「執亦有亦空」及「執非有非空」。凡夫尚未接觸佛法之前,多數人都有「執」的毛病。也有人是「執空」。這種人認為人生本就是無一物,也認為世間沒有因果,什麼都是空的。

第三是「執亦有亦空」,這種人也執有,也執空。也有人是「執非有非空」,「非有」就是沒有,「非空」就是有。

5。「或因四緣造一切罪」。(P326~P332)

緣也有四種,第一是「因緣」。若以人為例來說因緣,就是六根為因,外境為緣。當眼根接觸外境,將外面的緣引進內心,這個緣引起心識作用,心所就開始作怪。也就是內以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為因,外塵(色、聲、香、味、觸、法)為緣,在這之間就生出「識」。

第二是「等無間緣」。當外境的緣消失後,心中還會念念相繼,這就是「等無間緣」。

第三是「所緣緣」,第一個「緣」字是攀緣的意思,意指隨著境界而去。

第四是「增上緣」。即是前面的「因緣」、「等無間緣」和「所緣緣」都會合起來,層層作用,即是增上緣。有一種增上緣是「逆增上緣」。

6。「或因四大造一切罪」。(P333~P334)

四大即地、水、火、風,天地萬物無不是由四大合成,如太陽屬於火,會產生熱能;在土地上,凡是觸摸得到的有形物體,都屬「地大」。水製造濕氣,即使堅質的土地也含藏水分。風則是氣體的流動。四大調和,天地間的萬物才能茂盛;若是四大不調,就會發生災難。

7。「或因四縛造一切罪」。(P334~P349)

「縛」是綁住了,「四縛」是有四樣事情會束縛住我們,令我們不得超脫,苦不堪言。
第一是「貪縛」。一切煩惱的起源都離不開貪字,人生受苦的源頭都是從貪而來。

而「瞋縛」正是四縛的第二縛,「瞋」念重的人總是愛發脾氣。任何人、事、物稍微不順已意,馬上就發脾氣,這是瞋的煩惱。

「四縛」的第三種是「戒縛」。每種宗教都有自己的修行方式,在修行上也各有方法、各有戒律。當初佛陀的團體中一樣有規戒,因為眾生根機不同,佛陀應眾生的根機而示教,但是有的人就會執著「佛陀是這麼說,我這樣持是對的」,另外又有人說「佛陀是那樣說,我那樣持才是對的」。

「戒縛」以外,還有「見取縛」。凡夫的一顆心常常只會看別人,很少反省自己。還到事情時,自己不先好好思考,卻常常被外境迷惑。

8。「或因四貪造一切罪」。(P349~P369)

佛陀說法,是為了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在八萬四千中,沒有一樣與貪無關。此處所說的「四貪」同樣存在日常生活中,但是大家都沒有察覺到,不知道原來在生活中也犯了貪。

「四貪」是指貪於「四事供養」,四事是指衣、食、臥具、湯藥。不論出家或在家,修行者都要避免貪於這四種供養。粗衣淡飯,簡單的住宿,這是修行人的本分,若超過了本分就是貪求。

9。「或因四生造一切罪。」(P369~P377)

學佛者,該學習佛陀那一分覺的智慧。我們不但要覺天地萬物的真理,也要尊重生命。學佛者應該用心瞭解生命從何而來?人生的目的何在?生命有幾種類形?

「四生」就是指生命有胎生、卵生、濕生、化生四種不同的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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