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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4 March 2012

有「我」的煩惱

我們的心容易向外攀緣,一旦受到外在環境動搖時,

就無法自做主張。所以當遇到情況時,要馬上確定:

「自己本身是個什麼樣的人?」、

「原來的立場、方向是什麼?」、

「準備要做什麼?」

常常想到自己的出發點,不斷確認自己的立場與方向,隨時保持自覺,就能夠掌控自己。《獨立做自己》

《福慧自在──金剛經生活》精彩書摘──

凡是有「我」,一定不離煩惱。假如不把「我」考慮進去,煩惱就會離你而去,即得解脫。「我」是什麼?很多人弄不清楚,以為有個真正存在的「我」,認為所謂的「我」,大概就是指我們的身體。事實上,我們仔細分析、考察一下,除了身體之外,還有心理層面的我、精神層面的我,那是非常抽象的,簡單地說,就是「心理及超心理的活動」。

心理活動是什麼?我們的身體從出生開始,就漸漸地在增加心理活動的頻率。剛開始心裡一無所有,懵懂、無知,然後自渾矇中慢慢開始有學問、知識,有種種自己的、他人的,我們的、他們的,個人的、大家的,對的、不對的,有利的、無利的……等的想法、觀念,這些都屬於心理的活動。由於心理活動的表現,進一步就出現了超心理的精神層面。

精神的層面是什麼呢?是從我們身心的行為而產生的影響力。說得更抽象一點,離開我們的身體以外,我們還有精神的生活,例如,此刻諸位在這裡聽講便是一種精神生活。

很多人認為精神生活就是娛樂、藝術或思想,其實,這些都不出乎我們的心理活動。精神層面應該是更高於心理層面,高層次的精神活動是非語言、文字、思想所能表達的,它只能意會,不能言宣。凡是能夠以想像抵達的狀態,還只是心理的層面,不是精神的層面。

所謂意會,也就是體會,只能發出:「啊,我感覺好美!感覺好偉大!」究竟偉大到什麼程度?美到什麼程度?無法說出,也無法形容,只知道感受如此,這就是精神層面。

精神層面的我、心理層面的我,以及身體、肉體生活層面的我,都叫作「有我」。活在這個層次的我,可以說是通常的、世俗的,是高等動物的本能。

最近,我有一個徒弟離開了我,而且有他自己的發展。

好多信徒對我講:「你的徒弟離開你,還把你另外的幾個弟子也帶走了。」

我說:「正常的。」

為什麼?

母雞生蛋,蛋孵成小雞。小雞找東西吃是母雞教牠的,吃完後,小雞是否需要再生一個蛋給母雞呢?不需要;小雞需不需要告訴母雞,這裡有東西吃或那裡有東西吃呢?不需要。現實的世界中「物性」就是這樣子的,也就是說,物質的層面是這樣子的。

小鳥孵化後,母鳥需要抓小蟲餵牠。餵飽,羽毛豐滿,翅膀硬了,小鳥飛走,會不會找蟲來餵老鳥?多半是不會的。聽說有「烏鴉反哺」這樣的事,我沒見到過,只是有人這麼說。

我們大部分的人只活在物質的層面上,還不到心理的層面,在心理的層面即有知識、學問、道德、倫理等觀念出現,可以透過教育而完成;不過,透過教育而完成的倫理道德,在能做與不能做、應做或不應做之間,並沒有一定的標準。

在印度的佛陀時代不許做的,到了中國、到了我們這個社會,非要你做不可,還是得做;古代的中國人不准許的,現代的中國人可能就沒有禁忌了,也就是說,時代不同了。物質的環境、物性的層次,大家普遍都是共通的,但是心理的層次,卻沒有一定的公是、公非,沒有絕對的對和錯。這是由於文化背景、風俗地域的不同,倫理、道德的標準也就不一樣。

從一個學佛人的立場來看,這一切的現象我都能接受。我看到人們在物質層面的活動,覺得是正常的;看到他們在心理層面的活動,也覺得是正常的。人家說這個人不道德,沒有倫理觀念,我都覺得是正常的,也都能接受。也可以說,對一個佛教徒而言,沒有什麼事是不能接受的。

即使到了精神層面,也沒有一定的公是、公非,因為其實這都是「我」的問題。哲學家講理性、理念,以及最高的原則,但是東方哲學和西方哲學琳瑯滿目,不同的思潮和派別分庭抗禮,各自擁有不同的大師。每一個宗教都宣稱自己的神是唯一、最高、最究竟、最好、最偉大、最根本的「神」。所以有一次,一位西方人問我:「師父,今天世界的宗教發生這麼多的問題,如何能夠解決?」

曾經,在印度,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發生戰爭。一直到現在,在中東,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也發生戰爭;甚至兩個伊斯蘭教國家,伊拉克和伊朗,也爭戰不休。更奇怪的是,原本是一個國家,後來一分為二,成為伊拉克和科威特兩個國家,也打個不停,都紛紛宣稱「神──阿拉站在自己這一邊」,對方那邊是「假的阿拉」。 所以,從宗教的層面、精神的層面講「我」,也都還是有問題的。因為凡是「有我」就有煩惱,不管是最低的物質層面、心理層面,乃至於精神層面。只要有我,就有煩惱,只有「無我」,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脫。

《金剛經》中的「無我」就是《心經》中的「五蘊皆空」,就是不把個人的存在當作永恆不變、最重要、最可貴;同時,也不要把環境中你、我、他的存在當成永恆不變的。如果能有這種認識,對自己的問題就不會放在心上,對於他人帶給你的煩惱,也就不會看得太嚴重。

沒有一件事是實在不變的,一切的事皆如同花開、花謝。花尚未開的時候,是不是一定開得出花來?不一定。許多花尚未開放就已凋謝,許多的果實尚未成熟便已壞去。任何一件事皆是因緣所生,也就是說,沒有一件事是真的、是我的,從物質層面到精神層面,皆然。

但是大多數人都以為精神層面是最高的,所以許多哲學家為了他的思想、觀念拚命與人爭,認為「人可以死,但是思想一定得堅持到底」,這就是「有我」,那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站在佛法的立場來看,今天的思想很好,可以給人用;到了明天,當自己有更好的思想觀念出現,就用來取代昨天的;如果別人的思想觀念更好,那就用來取代我的。如果能有這樣的想法,才是「無我」。但是,許多哲學家為了爭論思想上的「真」,至死方休,甚至延至徒子徒孫仍爭個不休,所爭的無非我所「見」,這都是心理層面、精神層面的問題。爭,即有煩惱,如果懂得《金剛經》,就能無爭,也就能解脫。但是無爭,是不是就是一個失敗主義者呢?不是!而是不堅持己見,不認為自己一定是最好,最高明的。

本文摘錄自《福慧自在──金剛經生活》作者/聖嚴法師

http://blog.udn.com/arongshu9/6209849#ixzz1p33FfO00

Wednesday, 8 February 2012

聖嚴法師:如何處理是非

在任何一個團體中,都難免會有是非,若能夠在是是非非的環境中保持平靜與和諧,這就是個人的成長。

社會上的任何一個團體,都會有不同觀點、不同性格的人,在一起共同工作。如果不是由一群人一起組成團體,那你就是一個孤獨及孤立的人。可是,單獨一個人的生活,不是社會、不是團體,力量極有限,所以不能夠成就一件大的事業。

社會與團體,既然是由許多人組成,彼此之間難免有差異的性格。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長過程都不會相同,所以會形成不同的想法和不同的性格;即使在相同的生活背景中成長的兩個人,也會由於感受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觀念。

有些人很容易相處,很容易溝通,這類人比較容易同情別人、體諒別人、關懷別人。

另外有一些人,性格孤僻,想法奇特,以你的立場可以說:「他錯了。」以他的立場來講,他並沒錯,因為他就是這樣成長過來的。這種人不能接受別人的看法,只希望別人接受他的看法。

遇到群體中觀念奇特的人,你會感到很痛苦,可是,你還是要接受他。我們應該站在他的立場為他設想,體諒他、同情他,但不要同意他或認同他,否則,你就失去自己而變成他的附屬品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需要溝通,溝通不成則當妥協,當妥協不成時,就原諒他和忍讓他吧。因為,每一個人往往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所以就會造成溝通不良的現象。

當自己為他人設想時,有時卻變成好心沒好報。你以為自己是好心人,幫忙他、關懷他,人家卻以為你在指揮他、干涉他、控制他,甚至於認為你是故意搗蛋,你是阻撓他的元凶。這個時候,大嘆「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的人就實在太多了。其實不必對他失望,因為做好事、修德行,目的不是為了賺取他人的回饋。

由於事先已經認知到這種情形是正常現象,所以,我們還是要以共同的事業前途為重,不管別人怎樣批評我們,我們還是要跟那些知行怪異的人相處。雖然不能百分之百接受他的意見,但至少還能接受他一部分意見。這樣的話,我們跟這種怪異人士才能共處。

如果用這種態度和別人相處,就是增一分智慧、少一些煩惱。不過,是非還是會有,只要我們不挑撥是非,知道有是非,心卻能保持清淨,以成就事情為前提,慢慢地化阻力為助力,轉對立為互助,我們的目標還是可以達成的。

有時候甚至會碰到很難化解的情況,例如,你要跟別人合作,人家就是不跟你合作;你沒有想要挑撥離間,人家就是挑撥他離間你;你沒對他不好,人家就是硬要說你對所有的人不好。

遇到這種情形,你應該想:「這是一個能夠讓我成長的力量,讓我的性格多一點磨鍊,使我的人生多一點歷練。」如果你處在槍林彈雨之中,還能安全地全身而退,那時候,你的工夫就練出來了。

有的人專門愛講別人的是非,也不是為了特別的原因,就只是愛講是非。面臨這種場面,知道他講我們的是非,我們也不要跟他計較。如果他說我的是非,我也說他的是非,彼此針鋒相對,是非越來越多,煩惱越來越重,最後可能變成水火不能相容。

也有些專門搬弄是非的人,卻往住最能受到老闆的歡心。遇到這種人,如果自己還能夠留下來,能夠適應環境,那很好;如果你已受不了了,那就遠離他罷。

Thursday, 15 December 2011

聖嚴法師:自由和尊嚴不外求

當一個人擁有了衣食名利之後,往往會發現除了這些之外,生命中好像還有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自由和尊嚴。 

所謂的自由和尊嚴,簡單的說,稱心如意、不受約束就是自由,沒有委曲就是尊嚴;相反的,被限制就喪失了自由,被壓迫就沒有尊嚴。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派翠克‧享利(Patrick Henry)曾說過:「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後來成為追求自由者的名言。當統治者用軍事、武力、政治,或是用文化、宗教來壓迫被統治者,使得他們不敢講出自己心中的話,也不敢做自己想做的事,這就是不自由。至於一般犯了法的受刑人,在獄中受到約束而不自由,這是因為他們是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做了錯事,自做自受才進了監牢,基本上這是為了保護大多是人的自由。

一般人認為的自由,通常就是指身體活動和言論思想都不受約束,自己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想怎麼說就怎麼說。而且從古到今所講的自由,大部分都是從「征服」的概念出發,為了發展自己的欲望,把這種「擴張自我」的觀念和做法當成自由,不斷向外在環境爭取。這樣的自由,其實是有問題的。 

因此法國大革命期間羅蘭夫人說了一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發展出來的自由,相對的一定會妨礙他人的自由;在發揮自己的當下,卻也限制、影響到別人,這樣的自由,就算爭取到手,也不是真正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應該讓自己與他人的自由共存,讓個人與團體的自由相容,而不會讓自己的自由超越團體的、整體的自由。如果僅僅只知道維護個人的自由,那會引起整個社會的混亂,滋生許多問題。當前世界人與人之間互相鬥爭、彼此傷害,就是因為有太多人只知道爭取個人自由。

至於尊嚴呢?有人說:「尊嚴是別人給的」,這真是錯誤的觀念。我們常講「自尊而後人尊」,意思就是要我們自尊自重,才會得到他人的尊重;而在尊重自己之前,還應該先尊重他人,因為我們給人尊嚴,對方才會給我們尊嚴。如果我們不尊重人,只希望別人尊重自己,也許表面上看來像是得到了尊嚴,其實那樣的尊嚴恐怕是不真實的。

真正的尊嚴,還包括尊重自己的身分,尊重自己的責任,並能和他人建立起彼此互相尊重的關係。譬如身為一位父親,行為舉止就要像個父親,不是大男人主義的父親,也不是霸王式的父親,而是慈愛、慈祥、懂得以智慧來教養孩子的的父親;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做父親的尊嚴,否則僅僅在孩子面前耍弄父親的威權,到最後可能為了爭取尊嚴,反而失去尊嚴。

自由、尊嚴可以是靠向外爭取得來的,也可以是因為自己先給別人自由和尊嚴,而得到自由和尊嚴;第一種方式並不可靠,第二種方式比較穩當。

我們這個社會,爭取自由、尊嚴的人太多,願意給人家自由、尊嚴的人太少,所以日益混亂。如果我們真的想要建設人間淨土,一定要採取第二種態度,才是比較踏實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