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八部》是個人最愛的金庸長篇小說之一,其中蕭峰因為是契丹人血統而被冠上許多罪名,即使他為當時的漢人政權——宋國做了許多事。最後蕭峰雖然消弭宋遼之間的戰爭危機,但是卻『因血統而必須效忠某國』的概念,最後被迫自殺。
雖然這是小說內容,但是因血統入罪者在歷史上卻常常發生,從最輕微的歧視到驅逐,甚至到入獄和種族屠殺,所在多有。但是因為血統而受到迫害的,並非只限於長居於國家享有公民權的人,還包括了無端端被冠以某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血統的原罪:被遺忘的白色恐怖東南亞受難者》就是一本說在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留學台灣的東南亞華裔公民如何因為血統而被打為白色恐怖的政治犯。
因言入罪
《血統的原罪》不是一本歷史著作,而是一本偏向報導文學的書。以陳欽生、陳水祥、鄔來、陳團保、蔡勝添等在1960和1970年代到台灣留學,但是卻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而「被」成為共產黨員、從事反政府宣傳的罪犯等等,進而變成了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其中最為荒繆的是,他們雖然有著馬來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等國籍,卻因為是華人而被國民政府視為是中國人,視他們是台灣國民而審問他們。即使馬來西亞等政府對此表達抗議,也沒辦法救出這些國民。
會有如此荒繆的情節,被人視為是台灣的國民,必須從清末的國籍法說起。當時清政府採取血統主義,認為只要有華人血統者都可成為中國國民(例如父親或母親如果是中國人,其後代即使出生在外國,也可成為中國人)。這國籍法也被中華民國繼承。雖然在二次大戰前的東南亞並沒造成多大問題,但是當東南亞各國獨立,當地華人擁有當地國籍,並且效忠對象也變成東南亞各國,而且也以外國人的身份到台灣留學,這些就成為問題,成為可以鑽的漏洞了。
陳欽生等人因為政府為了破案(或者領功和獎金)而被誣為共產黨員、或者因為對中共有所認識而被綁架來台隨後因文字入獄、或者因為與友人通信中批評政府而被捕等等。這些被誣賴和因言入罪的並非最糟糕,更可怕的是這些事件的背後還包括了因為台馬關係走下坡,於是這些人成為台灣政府向馬來西亞政府施壓的棋子。最令人髮指的是以他們的血統是華人為由,把他們的國籍改為中(華民)國。
雖然陳欽生等人在今日獲得平反,但是強調血統主義者仍然大行其道。曾經看到擁有馬來西亞國籍的華人說,因為馬來西亞華人的祖先來自閩粵,而必須要無條件接納現今中共政府所支持的民族主義和各種做法,並且必須要以中國人為榮等等。如果對中共政府有任何質疑或批評,則是大逆不道。可是實際上,不論拿著何國的護照,都擁有批評某國政府的權力,更別說血統和國籍、政府和國家,是完全兩碼事,可是在這些論述卻把它們參雜在一起。
《血統的原罪》所揭示的,就是當這種強調血統主義的思維去到極致,並且成為政府對待國民甚至外國人的工具的情況。也許今日許多人認為這不會發生,但是血統主義在今日一些地方不斷高漲,誰能確保歷史不會重演,甚至這些血統主義者成為自己所支持的事物的犧牲品?
因此,《血統的原罪》的可看之處,不只在揭露過去,也在今日提醒我們一個可能發生的未來。希望那未來永遠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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