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0 December 2012

嫌隙這條隙

兩個人之間生過嫌隙,便很難回復到從前的關係,就算口裏說「沒事了」、「不會介懷」,加上行為上都做到跟以往看來沒有兩樣,那條隙始終在那裏,可能只是幼若游絲,卻仍然是一條分隔線,而且隨時會再次擴大,甚至一觸即擴。

很多時候所謂冰釋前嫌,冰釋了還有一灘水,水蒸發了還留下水漬,你可以裝作看不到,但騙得了人騙不到自己。

為何嫌隙會這麼難完全消除?我沒有一個全面的解釋,只能就自己的經驗說一下。

引起嫌隙的事,往往涉及其中一方的自尊受損;即使只是誤會,自尊損了就是損了。自尊這東西,是會認人的,一旦受某人損了,再見那人,那受損之感便會如影隨形般重現,要忘記那件引起嫌隙的事便不容易了。

假如你和我有嫌隙,那麼我眼中的你,你眼中的我,我眼中的你眼中的我,和你眼中的我眼中的你都很可能因而改變,嫌隙的那條隙不必大,都可以種下了疑忌和不信任,永遠隔開兩人。

《魚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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