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6 December 2012

貪為民之賊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以上两句话,乃是来自包拯之〈乞不用赃吏疏〉,其意为:廉洁的官,是百姓的表率;贪污的官,是百姓的祸害。

包拯(999至1062年),字希仁,安徽合肥人,也即是民间所熟悉的“包公”,包大人是也。他这篇奏议写得极好,例如他认为贪官是天下万民的仇敌,也是朝政的极大危害。因此,列举先朝法令政纲,绝不能再让贪官恢复官职或易地为官,唯有执法从严,是非分明,才能奖廉罚贪,警告欲贪者,满足百姓渴望官场清廉的愿望。

文中曰:“今天下郡县至广,官吏至众,而赃污擿发,无日无之”,可知当时贪污情况有多严重,因郡县分布广,官员小吏众多,受贿贪污被揭发的情况,可说没有一天没有。从古至今,贪污贿赂恶行,似乎从没停止过,难怪包拯说:“虽有重律,仅同空文,贪猥之徒,殊无畏惮。”

其意为虽然有处罚严厉的法律,却如同一纸空文,那些贪婪猥琐之人,一点也不感到害怕。

宋太宗执政时,曾有几个臣子犯罪,发配到少府监去服劳役,等到宽免时,太宗对近臣说:“这些人犯的皆是贪赃受贿罪,只可释放,听其自便,绝不能恢复他们的官位。”由于先朝法令英明,包拯一再呼吁举凡贪官释放后,“只可放令遂便,不可复以官爵”,必须严格执行。唯有这样,廉洁的官吏,才能明白该怎样勉励自己,贪赃的官吏才能知道该畏惧什么?

包拯不仅为民间父母官,且文采一流,年64卒,谥孝肃,有奏议15卷,今存《包拯肃奏议》10卷。现今人不读古文,实在是个大损失。尤其从政者,可从这些奏议中学到很多东西,治理国家离不开百官臣子,而臣子提出的建议、策略、规劝、方案等,皆是为国家着想的苦心良言,亦是掌握执政大权者的有力支撑点。不学文,何以立?

雅波·人间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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