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拟在私人地段兴建清真寺的建议,近期引发了巨大争议。事缘,这块土地目前坐落着一间有百年历史的兴都庙,促使吉隆坡市政厅紧急介入。
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的支持者深感忧虑,特别是有报道称,首相安华可能于3月27日到庙宇所在地出席动土仪式后。
本篇《今分析》将梳理该庙宇的历史和最新发展。
庙宇位于何处?
该兴都庙位于印度清真寺附近的布努斯6路(Jalan Bunus Enam),第40区的第328号地段。
其最初的建筑物可追溯至1893年,坐落于临近另一块土地,且一直留存至2008年。
庙宇供奉的主神为卡莉女神(Kaliamman),神像高达六尺。
庙宇管理委员会透露,庙宇最初是应隆市政厅(DBKL)要求搬迁,并在地方当局协助下,举行了庙宇奉献仪式(Kumbhabhishekam)。
土地状况如何?
根据联邦直辖区土地与矿业局的土地查询文件,第328号地段(第40区)仅被指定用于商业用途。
这块面积占1128平方公尺,拥有永久地契的地段未被划定作为其他用途,包括用于兴建宗教场所。
谁是地主?
尽管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管理委员会主张有权使用这片土,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不拥有该土地的合法产权。
《当今大马》查阅的一份文件显示,庙宇管理委员会曾于2012 年11月15日向联邦直辖区土地管理局申请,依据 《国家土地法典》第14条文,把该地段划为非穆斯林宗教场所保留地。
然而,根据土地查询文件,隆市政厅在2010年7月19日已注册成为该地的正式地主。
同一份文件还显示,隆市政厅于2014年10月23日将该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Jakel Trading有限公司(下称Jakel集团)——即位于庙宇对面的Jakel Mall业主兼运营商。
至于隆市政厅售地给Jakel集团的具体过程,则仍不明朗。
问题是如何浮现的?
代表管理委员会的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联合创始人苏仁德兰(N Surendran)指控,该土地是在庙宇委员会毫不知情下脱售,他们直到两年后的2016年才得知此事。
《当今大马》获取的一封日期2016年3月25日的信函显示,隆市政厅曾通知庙宇管理委员会,已于2014年5月12日与Jakel集团签署买卖协议。
在得知土地被出售后,庙宇委员会开始接洽政府内的印裔领袖,包括时任部长兼国大党署理主席沙拉瓦南(M Saravanan),以及时任联邦直辖区副部长罗加(Loga Bala Mohan),以了解其土地保留申请的最新进展。
他们接洽了多任政府,包括去年6月和12月通过首相署(联邦直辖区事务)部长扎丽哈(Zaliha Mustafa),向现任政府寻求解决方案。
然而,有关申请的状态至今仍不明朗。
去年(2024年)还发生了什么事?
根据《当今大马》获取的文件,Jakel集团去年3月21日致函庙宇委员会,告知其已获得隆市政厅的发展准证(Development Order)和建筑图测批准(Building Plan Approval)。
Jakel集团表示,该公司计划在两个月内启动发展项目,并要求庙宇委员会在30天内腾空土地。
然而,庙宇委员会坚持留在原址。
去年8月,庙宇委员会在包括峇都国会议员巴拉卡兰(P Prabakaran)在内的多方协助下,跟联邦直辖区土地局官员一起实地考察了该地区的多个替代地点。
“替代”新址在哪里?
据《当今大马》了解,实地考察涉及三个地点。它们分别是:
1) 东姑阿都拉曼巷(Lorong Tunku Abdul Rahman)的第316地段(Lot 316);
2) 位于Joyalukkas金店旁的PT 5005地段;
3) 双溪布努斯(Sungai Bunus)黎德禄一巷(Lorong Lai Tet Loke 1)的73号。
隆市政厅于今年3月20日表示,已鉴定一处新地点用于安置庙宇,但未公布具体位置。
在另一场记者会上,Jakel集团法律与企业通讯主管艾曼(Aiman Dazuki)表示,隆市政厅曾提议两三个搬迁地点,但庙宇委员会“拒绝”。
同一天,庙宇委员会副主席拉兹莫汉(Raj Mohan Pillai)与捍卫自由律师团召开记者会时解释,双溪布努斯地点存在水灾风险,不适合作为庙宇新址。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和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Ambiga Sreenevasan)提议,让庙宇留在现址,清真寺则可建在Jakel集团拥有的相邻两块地皮上。
针对现有庙宇(委员会)的批评
根据公众回应媒体报道的评论,许多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庙宇占据他者的土地。而在这个案例上,土地原本是属于隆市政厅,随后被Jakel集团收购。
批评者认为,庙宇委员会及其支持者(包括捍卫自由律师团等团体)无权决定“合法地主”应如何行事。
他们进一步质疑,庙宇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为何没筹集资金向隆市政厅购地,而是坚持免费留在原址,或寻求搬迁补偿。
此外,外界也对兴建兴都庙或兴都教礼拜场所的做法,提出更广泛的“非法占地”指控。
庙宇会被拆除吗?
截至3月20日,Jakel集团和隆市政厅均重申,不会强行拆除这间兴都庙,仅会在与寺庙委员会达成迁址协议后,才启动工程。
Jakel集团强调,自从确认要使用该地段来实现公司创始人贾乔阿末(Mohamed Jakel Ahmad),捐赠清真寺给当地群体的愿望后,公司在过去10年间已跟寺庙委员会进行接洽。
该集团还表示,原定于3月27日举行,且首相安华预料将出席的动土仪式,仅是“象征性”活动,他们不会在未达成一致迁址方案前施工。
根据企业和合作社发展部副部长拉玛南(R Ramanan),安华希望此事能够妥善解决。
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的支持者深感忧虑,特别是有报道称,首相安华可能于3月27日到庙宇所在地出席动土仪式后。
本篇《今分析》将梳理该庙宇的历史和最新发展。
庙宇位于何处?
该兴都庙位于印度清真寺附近的布努斯6路(Jalan Bunus Enam),第40区的第328号地段。
其最初的建筑物可追溯至1893年,坐落于临近另一块土地,且一直留存至2008年。
庙宇供奉的主神为卡莉女神(Kaliamman),神像高达六尺。
庙宇管理委员会透露,庙宇最初是应隆市政厅(DBKL)要求搬迁,并在地方当局协助下,举行了庙宇奉献仪式(Kumbhabhishekam)。
土地状况如何?
根据联邦直辖区土地与矿业局的土地查询文件,第328号地段(第40区)仅被指定用于商业用途。
这块面积占1128平方公尺,拥有永久地契的地段未被划定作为其他用途,包括用于兴建宗教场所。
谁是地主?
尽管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管理委员会主张有权使用这片土,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不拥有该土地的合法产权。
《当今大马》查阅的一份文件显示,庙宇管理委员会曾于2012 年11月15日向联邦直辖区土地管理局申请,依据 《国家土地法典》第14条文,把该地段划为非穆斯林宗教场所保留地。
然而,根据土地查询文件,隆市政厅在2010年7月19日已注册成为该地的正式地主。
同一份文件还显示,隆市政厅于2014年10月23日将该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Jakel Trading有限公司(下称Jakel集团)——即位于庙宇对面的Jakel Mall业主兼运营商。
至于隆市政厅售地给Jakel集团的具体过程,则仍不明朗。
问题是如何浮现的?
代表管理委员会的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联合创始人苏仁德兰(N Surendran)指控,该土地是在庙宇委员会毫不知情下脱售,他们直到两年后的2016年才得知此事。
《当今大马》获取的一封日期2016年3月25日的信函显示,隆市政厅曾通知庙宇管理委员会,已于2014年5月12日与Jakel集团签署买卖协议。
在得知土地被出售后,庙宇委员会开始接洽政府内的印裔领袖,包括时任部长兼国大党署理主席沙拉瓦南(M Saravanan),以及时任联邦直辖区副部长罗加(Loga Bala Mohan),以了解其土地保留申请的最新进展。
他们接洽了多任政府,包括去年6月和12月通过首相署(联邦直辖区事务)部长扎丽哈(Zaliha Mustafa),向现任政府寻求解决方案。
然而,有关申请的状态至今仍不明朗。
去年(2024年)还发生了什么事?
根据《当今大马》获取的文件,Jakel集团去年3月21日致函庙宇委员会,告知其已获得隆市政厅的发展准证(Development Order)和建筑图测批准(Building Plan Approval)。
Jakel集团表示,该公司计划在两个月内启动发展项目,并要求庙宇委员会在30天内腾空土地。
然而,庙宇委员会坚持留在原址。
去年8月,庙宇委员会在包括峇都国会议员巴拉卡兰(P Prabakaran)在内的多方协助下,跟联邦直辖区土地局官员一起实地考察了该地区的多个替代地点。
“替代”新址在哪里?
据《当今大马》了解,实地考察涉及三个地点。它们分别是:
1) 东姑阿都拉曼巷(Lorong Tunku Abdul Rahman)的第316地段(Lot 316);
2) 位于Joyalukkas金店旁的PT 5005地段;
3) 双溪布努斯(Sungai Bunus)黎德禄一巷(Lorong Lai Tet Loke 1)的73号。
隆市政厅于今年3月20日表示,已鉴定一处新地点用于安置庙宇,但未公布具体位置。
在另一场记者会上,Jakel集团法律与企业通讯主管艾曼(Aiman Dazuki)表示,隆市政厅曾提议两三个搬迁地点,但庙宇委员会“拒绝”。
同一天,庙宇委员会副主席拉兹莫汉(Raj Mohan Pillai)与捍卫自由律师团召开记者会时解释,双溪布努斯地点存在水灾风险,不适合作为庙宇新址。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和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Ambiga Sreenevasan)提议,让庙宇留在现址,清真寺则可建在Jakel集团拥有的相邻两块地皮上。
针对现有庙宇(委员会)的批评
根据公众回应媒体报道的评论,许多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庙宇占据他者的土地。而在这个案例上,土地原本是属于隆市政厅,随后被Jakel集团收购。
批评者认为,庙宇委员会及其支持者(包括捍卫自由律师团等团体)无权决定“合法地主”应如何行事。
他们进一步质疑,庙宇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为何没筹集资金向隆市政厅购地,而是坚持免费留在原址,或寻求搬迁补偿。
此外,外界也对兴建兴都庙或兴都教礼拜场所的做法,提出更广泛的“非法占地”指控。
庙宇会被拆除吗?
截至3月20日,Jakel集团和隆市政厅均重申,不会强行拆除这间兴都庙,仅会在与寺庙委员会达成迁址协议后,才启动工程。
Jakel集团强调,自从确认要使用该地段来实现公司创始人贾乔阿末(Mohamed Jakel Ahmad),捐赠清真寺给当地群体的愿望后,公司在过去10年间已跟寺庙委员会进行接洽。
该集团还表示,原定于3月27日举行,且首相安华预料将出席的动土仪式,仅是“象征性”活动,他们不会在未达成一致迁址方案前施工。
根据企业和合作社发展部副部长拉玛南(R Ramanan),安华希望此事能够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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