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其實也沒有這樣東西,它本身是先由行為構成業力,再由業力累積聚合為識,如果「行」滅,「識」就無法存在。識的產生是因為我的執著,誤將無明煩惱執著為「我」。例如以貪為我,向外把環境據以為我,把自己的身體當成是我,向內把自己的思想、觀念等的價值判斷執著為我。
我們當觀,外在的環境例如眷屬、財富、權勢、名望等,乃至自己的肉體,原來不是我,將來也不是我。內在的價值判斷,可以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所以是虛幻的,當然也不是我。譬如說認為自己有多少財產、地位、功勞,有多少學問、名望、影響力,都不過像是江心的浪、水面的泡,幻現幻滅,並沒有真正的我。
能夠不執著我,便不起煩惱、不造業,也就沒有識了。這是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生老病死諸苦皆滅。
三世共有十二因緣,只要懂得一世的三個因緣,其他二世的九個因緣,也可以此類推,完全相同;過去世既空,現在世及未來世當然也是空的了。
三世十二因緣是由煩惱的我執所形成,如果沒有煩惱,不起我執,便無無明、無行、無識。既沒有過去世的無明、行、識,就不會有這一世的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既沒有這一世的業力,也就不會有來世的生及老死了。
但是對於大乘菩薩來說,雖然已無無明亦無老死,而眾生尚需菩薩救度,菩薩還是要在生死之中普度眾生,所以既無無明盡,亦無老死盡。要在有生有死的眾生群中,不起煩惱,沒有執著,這才是大解脫、大自在。
/ 聖嚴法師《心的經典──心經新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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