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培芸
在處理內疚的過程中,我們尤其需要分辨的是「人工的內疚」。
內疚涉及一個人內在的良知,也涉及能力及責任感,三者密不可分;而在更大的架構內,也與社會文化有關。
因為有良知、能自省,才會內疚;因為有能力,相信這件事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可以去做卻沒有做,才會內疚(例如發生大地震等天災,不在我們的能力掌控範圍;但是在天災發生後,去災區擔任志工,協助傷者及老弱;或者透過捐款幫助受災者重建家園,卻是我們力所能及)。因為有責任感,認為這件事並非事不關己,覺得沒有盡到屬於自己的責任,才會內疚。
社會文化的架構,涉及「人工的」內疚及罪惡感。可想而知,不同社會文化有不同的人為規範。隨之而來的是身為女性、男性、爸爸、媽媽、兒女等各種角色,必須符合哪些期待及標準。
如果不符所屬社會的期待及標準,「自己沒做到」、「自己不盡責」、「自己不夠好」的內疚就可能油然而生。
我們需要清楚明白自己的能力範圍,而不是過度要求自己追求神一般的標準,例如無止境地符合自古流傳,卻早已過時的「孝順」。
我們也需要分辨清楚,哪些是自己的責任,哪些則是共同的責任,哪些又是社會文化加諸的責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