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个故事。
清朝乾隆皇帝晚年时,重用和珅。
皇帝好面子开销大,朝廷收入不足国库空虚。由于当官的权力很大,监管力度又弱,官场风气败坏,贪官污吏橫行。
有什么办法,能惩罚了贪官又为皇帝挣得收入?
其实,历朝历代都有犯了法,能花钱赎罪或花钱抵罪的做法,就算是大清王朝,也会对犯罪的官员包括贪官抄家和罚俸。
乾隆时推出的议罪银,原本只是想罚贪官更多的钱,让这些贪官肉痛而会收敛。只是,在和珅的操弄下,帮乾隆把议罪银玩出新高度。
因为,通过和珅來操办议罪银,就有了几个特点。
首先,这是皇帝跟罪臣之间的事,说白了就是不受法律管,罪臣交了议罪银就没事了。
再來,要交多少议罪银是揣摩圣意,只要交足诚意让皇帝滿意,只要无罪还能继续当官,不但之前贪的还有剩,还可以继续贪。
最后,议罪银可以免罪,还能让皇帝开心。于是,当官的心领神会,有罪的赶快交议罪银,现在没被发现有罪的,也弄些小错小罪來向皇帝进贡议罪银。
重点在于,让皇上开心,就算之后犯大错,就再继续交议罪银。
清朝的议罪银,造成了三个严重后果。
一,贪官无需受到法律审判和制裁,交了议罪银就能脫罪。
二,贪官知道交议罪银可脫罪,等于给他们贼胆更有底气。
三,肃贪打腐彻底成纸老虎,朝廷百官更是集体贪污腐败。
二,贪官知道交议罪银可脫罪,等于给他们贼胆更有底气。
三,肃贪打腐彻底成纸老虎,朝廷百官更是集体贪污腐败。
故事说完了。
公正党班丹区国会议员拉菲茲公开质问,土团党泗岩沫区部署理主席阿当拉兰面对控状,缴付410万令吉罚款后获总检察署撤回12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状一事。
拉菲茲调侃,根据控状,阿当拉兰是被控收贿670万令吉,当缴付410万令吉罚款后还有260万令吉余额,称得上是最赚钱的生意。
当然,总检察署应是有其法律上的考量,跟历史上的议罪银,不能完全当同一件事。
只是,比起拉菲茲充滿讽刺意味的“被控偷牛奶再归还牛奶就无罪”的比喻,更令人担忧的是,曾经大清王朝推行议罪银,所造成的三个严重后果,会否重演呢?
这,才是更严重的问题。
https://www.chinapress.com.my/看好文|许国伟:拉菲兹牵出3个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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